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2008年度文科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的申报工作开始启动。现就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
凡我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员工,2008年1月1日―2008年12月31日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“上海交通大学”,发表在“奖励范围”所规定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均属本次奖励之列。
二、奖励范围
包括以下四类:
1、在国外学术刊物上用外文发表且所发刊物属SSCI(社会科学引文索引)和A&HCI(艺术人文科学引文索引)检索的学术论文;
2、在《人民日报》理论版、《光明日报》理论周刊上发表的学术性理论文章,字数一般在3000字左右;
3、凡主要内容被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转载的学术论文(不含论文摘编);被《人大复印资料》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;
4、在2008年度CSSCI期刊源中所列的各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(不包括增刊)。请点击下面网页浏览。http://cssci.nju.edu.cn/CSSCIlyqk2008.htm
三、奖励办法
奖励等级、奖金数额和具体办法,按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》(试行)之规定执行。
四、报审材料
SSCI和A&HCI论文要求报送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在网上查新下载的论文;在http://cssci.nju.edu.cn/index.htm网页能搜索到的文章,请院系科研秘书查证后列出申报清单,加盖院系公章;如果目前网上查询不到的文章、转载文章及属于奖励范围但不在CSSCI检索之内的文章,请报送文章复印件(期刊封面、目录页、版权页和文章全文);在报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需报送文章复印件一份。
由各文科院系初审后统一报送文科建设处,其他单位的申报者可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报送文科建设处。
五、注意事项
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申报论文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属奖励范围:
1、作者发表文章时为我校老师,但现在已经调离的;
2、发表在增刊上的文章;
3、由外文翻译过来的文章;
5、发表文章时所署机构为其他单位的;
6、非学术、理论性文章,如卷首语等;
7、发表论文署名为第二作者的。
我学院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10月30日